3月23日,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与供应组发布通告,从即日起,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在暂停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基础上,全面暂停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、流通领域的销售行为。对私自采购、加工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,一律予以停业、查封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。 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、经营主体,要立即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下架、停售、封存处理,并做好登记记录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,做好企业封存记录的留存工作,实时监测各类进口冷链食品库存量。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、卫生健康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工信、邮政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全方位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,严把进口、运输、生产经营控制和全程追溯等关口,切实压实部门监管职责。 对于违反规定,私自购进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。 请广大居民群众谨慎通过物流、快递、邮政等配送方式从其他地区购买进口冷链食品,并鼓励积极提供线索,对发现违规购进、销售上述食品行为的经营户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,举报电话:0315-12315。 |